田明
2020/12/22 15:32:51
网友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若单位存在收取押金违法行为,您可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平度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位于平度市北京路379号1号楼125室,投诉举报电话88321806)或通过“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关注“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办事大厅—劳动监察)。若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也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感谢您的参与!